友导读
本文是信托制度专家、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术总指导高传捷为《中国慈善信托实务参考》所作序言,该书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该书由高传捷带领部分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和行业学术机构、研究专家等组成慈善信托实务研究课题组,从汇集、总结6年慈善信托实务经验入手,以更好落实《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为依循,由慈善信托服务链各环节的实务经验汇总而成。友成基金会也参与了部分章节的编纂。
在序言中,高传捷对慈善信托制度的起源、中国的公益慈善信托制度的发展脉络、中国公益慈善信托的意义以及中国慈善信托制度的使用、探索创新的记录等作了说明。他指出,“慈善信托是我国民事、营业、公益三大信托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规范制度推广应用对国家、民族、人民具有深远意义。”
慈善信托是规范公益慈善活动的制度,《中国慈善信托实务参考》以中国现行法律规章为依据,汇集2016—2022年设立的1184单慈善信托委托人、受托人、监察人、服务人、监管人的实践方法而写成。它是简易导航,为使用慈善信托提供一个参考;它是历史记录,记载下今天慈善信托活动参与人、研究人的认知,反映了中国现代慈善信托在起步期“年轻”的模样。
“使用”是本书主题。为便于使用,这里做几点补充性的说明。
关于慈善信托制度
慈善信托通俗说是“用信托做慈善”。现代慈善信托始于英国“用益”制度下的慈善活动。13世纪或更早,人们因宗教信仰把财产转移给牧师、神父等或其他人管理,帮助他人或宗教事业,为自己“赎罪”。起初的做法叫“用益”,成文法“用益”是1601年英王颁布的《慈善用益法》,它被视为慈善信托正式制度的源头。以后“用益”变“信托”;普通“用益”变“慈善用益”再变为“慈善信托”。目前,慈善信托成为英国慈善法下的多种慈善组织形式之一。
慈善信托是融合了慈善、信托、财产、税收、监管等制度的复合性慈善活动,其公信力基础是“制度信任”。慈善信托制度源于生活、成于实践、显于历史、定于国家、覆盖世界、服务社会,其法律与无数先例推动慈善信托普遍实施。
慈善信托在宗教引导、公众习惯、效果诱致中发展,在与“贪婪无良小人”博弈、管理猖獗一时的“侵占、挪用、浪费”三大痼疾中成熟,逐步形成制度特征:一是突出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尊重委托人慈善意愿;三是弘扬精神文明;四是受托人因信义义务而受倾斜性强约束;五是有特色的财产管理制度;六是享有救济、激励、监管等3项慈善特权。它的基础理念影响了长时期、大范围、多场景的全球公益慈善事业。
关于中国的公益慈善信托制度
1050年,中国北宋的范仲淹向宗族捐赠土地并制定管理制度《义庄规矩》;此后40年,其子范纯仁等陆续做10次修改大体定型。义庄的财产管理架构与1984年的《海牙公约》
(1984年《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
关于信托的定义完全符合,是中国早期的“慈善信托”。义庄开启了中国用“信托”架构与原理从事慈善活动的先河,其在清末民初发展到高峰,对中国广大农村产生了重要影响。
现代公益慈善信托进入中国有清晰的足迹。1913年,商事信托由外资引入,以后八十多年中,人们多知道金融信托、贸易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知之不多。
199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编写了一部大型工具书:《金融信托全书》。它把“公益信托、慈善信托、公众信托、公共机构信托、公益信托基金”等概念介绍给人们。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立法工作启动,此后8年三次《信托法》送审草案中都有“公益信托”的章节。
2000年12月,国务院审查《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批准了公益信托服务和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公益信托受托人。200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它成为中国百年信托史上第一部规范信托基本关系,对营业信托、公益信托做出规定的政府规章。
2001年4月,《信托法》颁布,信托制度和公益信托亮相。2002年出现最早的“准公益信托”探索;2008年汶川地震,陕西有了第一次规范化实践。因管理制度欠缺,没有得到持续推广。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启动起草,公益信托进入法律草案。2014—2016年经反复论证,2016年4月,《慈善法》颁布并建立慈善信托制度,做出“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的规定,对两个信托的关系给予了法律定位。
2016年9月5日《慈善法》生效,第一批慈善信托应声而出。2022年底,全国共设立1184单慈善信托,初始财产51.7亿元,财产余额约200亿元。我国成为世界大陆法系国家公益慈善信托发展最晚、成长最快、数量最多的国家。慈善信托走过“从无到有”的初创期,进入“从少到多”、“从多到好”的上升期。
中国公益慈善信托带有东亚模式的样貌。2001年《信托法》下公益信托是中国公益慈善信托的1.0版本,有基本法、少量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渊源是1922年日本《信托法》下的公益信托和1996年台湾地区《信托法》下的公益信托。
2016年《慈善法》下慈善信托是中国公益慈善信托的2.0版本。在全社会的推动下,慈善信托很快形成体系,有基本法、特别法、相关法、各地规章、备案制度、评估方法和信息披露要求等,满足了基本需要。这一时期制度建设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春天,党中央亲自部署、指挥、督促有关部门建立《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促成慈善信托今天在全国的推广使用。
关于中国公益慈善信托的意义
1996—2016年,不同的人们在不同的场合多次问过同一个问题:“中国已经有了慈善捐赠和基金会制度,为什么还要慈善信托?”即使今天,慈善信托的中国意义仍然见仁见智。
2016年以来的实践让人们得以近距离观察与思考慈善信托制度在今天的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慈善信托的制度哲学、价值理念、实施设计、运行特征、发展规律等开始有不同程度的共识。我认为,从实践可以看到其制度价值:
第一,它适合我国国情,可以将公益慈善的资源、服务、需求有效地结合起来,把慈善关怀送到广大城乡人民群众之中。
第二,它符合社会伦理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规律,以委托人意愿为核心,建立“稳定、清晰、归属确定”的慈善存在,动员各方面资源,实现人民群众对公益慈善活动的共建共治共享,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它补充了慈善事业基本制度,丰富了我国慈善服务体系的组织形态,提高了我国慈善服务的社会公信力水平。
第四,它充实了慈善事业主体支柱,加强了慈善资源的动员、管理与服务能力。
第五,它创新了慈善运行的基本模式,使慈善活动继承传统、服务本源、创新理念,形成长期存续、代际传承的运行基础。
第六,它健全了精神文明建设形式,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新的实践路径与实现方法。
第七,它丰富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弘扬与家族传承的方法,丰富了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教化功能,给予人民群众开展自我教育的方式选择,扩大了慈善活动的社会效果。
第八,它普及了慈善文化,通过服务扶贫攻坚、抗击疫情、解决人民“急难愁盼”、发展教育事业等,慈善信托探索慈善运行组织,培育慈善服务链和生态圈,普及了慈善文化,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公众加入慈善活动中。
第九,慈善信托运行模式将信托公司全行业、整建制、一次性引入慈善事业,在最短时间里向慈善事业充实进一支专业机构、人才队伍、管理经验和20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增添新力量;信托公司提高社会责任感,开始稳定地提供慈善服务。
第十,它依托金融职能,为全社会提高慈善财产的管理、运用效率提供可能与服务,为实现信托目的、探索社会治理完善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第十一,它因理念与功能奠定未来发展的空间,促进中国普通信托、财富管理产业的制度进步与服务发展。
……
总之,慈善信托已成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实践增加,中国自己的慈善信托发展之路将渐显模样。
关于中国慈善信托制度的使用
慈善信托是全新制度,社会不熟悉,影响了推广使用。本书编写人员具有实际操作经历,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解说,方便读者了解操作方法、满足使用需要。
机构委托人、个人委托人是慈善信托的发起人。古今中外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利益无偿转移给陌生人,真实的驱动力是委托人内心的精神需求。慈善信托是文化现象,这是慈善信托的本质特征,是认识、使用慈善信托的基本出发点。
慈善活动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推动它生生不息、长盛不衰的动力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它与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利人、修己等高尚道德情操为文化内涵;具体表现在委托人动机、意愿表达、信托目的、信托宗旨、慈善愿景、价值观、信托治理、财产运用、公益效率追求等环节。这是每一个慈善信托的灵魂所在,是慈善信托具有示范社会、教化后人、利人利己效果的真正原因,也是无数委托人不竭追求、优秀慈善信托不断涌现、生生不息的内在基因。
服务委托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理解、记录、严格遵从是受托人做好服务的关键,但在实务中,受托人却无需“刨根问底”地询问“动机”。“不问动机”、“动机不重要”来自无数“先例”与司法判例,已经成为受托人履行职责的非正式规则。无论大公无私或大公大私,委托人只要依法合规把信托财产全部用于公共利益即可。
慈善信托永久存续,委托人建立信任的基础是特殊的独立、连续的财产制度、受托人受到内部与外部约束、公权力给予救济。在具体设立长期存续的慈善信托时,委托人应该怎么办?我的建议是:可以参考“早小简专”的原则。
所谓“早”是指慈善信托要早设。慈善信托对公共利益和委托人自身都具有特定的精神、文化、社会、家族、本人等多方面价值,越早设立越好。
所谓“小”是指慈善信托设立之初的金额可以小一些,用不大的金额设立后从实践中看效果,以后逐步增加信托财产。
所谓“简”是指慈善信托刚设立时结构可以简单一些,先框架后完善,先完成后完美,让自己的慈善在长期实践中逐步丰富多彩。
所谓“专”是指慈善信托的设立与运行,委托人要多与专业受托人交流,依靠专业服务合理地把握投入与产出,优化公益慈善效率。
“早小简专”原则会促进公众“自己的慈善”逐步发展,经过生活中的日积月累,慈善信托有益效果会影响越来越多人们主动参与,借助慈善信托鲜明的“人民性”,将会逐步促成大量中小额慈善信托设立,通过科学规划,可以形成“独立慈善信托、集合慈善信托、集体慈善信托、慈善信托自组织、社区慈善信托、慈善账户集中管理、慈善财产授权平台管理”等管理形式,在自愿组合、有效管理下培育“聚沙成塔,滴水成河”的规模效应,形成“慈善服务链、慈善生态系统、慈善生态圈”,为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精神文明建设的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慈善信托探索创新的记录
现阶段,慈善信托制度不健全,委托人意愿的多样性、信托财产管理环境多样性、信托财产运用项目多样性,可能让委托人意愿实现遇到障碍。怎么办?
这几年,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们已经从起初的不熟悉慢慢走向从容应对,他们遇到规则不健全、不清晰、不准确之处时,凭借自己对慈善、信托的理解提出解决办法。这一点从本书的案例中可以感受到时代的脉搏。
记录探索然后传播出去非常有意义。本书对制度不健全时的操作案例、委托人个性化意愿实现的服务有部分的记载,还附有创新的“首单”和案例,希望这些记录能让人们少一点“烧脑”,促进慈善信托服务向更深、更宽的方向发展。
看今天的案例初时会有新鲜感,以后会习以为常,但它们为今后的制度完善留下“路标”,让一条本来没有人走的路开始有人走,让以后的路更加畅通。
关于中国慈善信托的制度进步
制度是人类社会通过正式或非正式方式建立,用以规范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规则。制度因稳定性而生预见性;因稳定性而有“惯性”:启动要有人推;用的人少、发展慢,社会影响就小;用的人多、发展快,社会影响就大;没有重要原因,一般也不会停下来。
慈善信托也适用这一规律:开始实施有阻力,有人推才启动;使用人多、推力大、社会影响就大;不断修改,制度会愈加好用、社会影响会更大;制度进步了,慈善信托一定会出现3.0版本、4.0版本,以至N.0版本。
现行公益慈善信托的2.0版本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基本法律制度、慈善管理制度、财税配套制度、科学监管制度不健全。我相信,这4大制度会不断进步,慈善信托向社会提供的服务会越来越好。
为加快慈善信托完善与推广,期盼读者们把自己的“实践方法、探索记录”转给本书编委会,成为慈善信托制度的疑点提问人、实践操作人、探索创新的贡献人,让本书成为一个交流平台。
关于慈善信托制度的学习与服务
2016年以后,常有热心慈善的人们问,慈善信托很复杂吗?学习、使用它很难吗?我认为,慈善信托既简单又复杂,既容易又困难。
慈善信托起源时,人们对赠与财产、设立信托倾向于简单的方法,所以,慈善信托基本特点是不复杂、难度不大。
慈善信托也有复杂的一面。为了落实委托人意愿,受托人需要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努力完成多样化的托付,加之受托人受到倾斜性强约束,致使形成了各种规则,它们都让慈善信托变得复杂。
世上无难事,只有复杂事。复杂事是简单事构成。把简单事逐个解决,复杂事就完成了。慈善信托是复杂事,解决起来也是同样;再翻翻本书,就更容易了。
1999年我奉调主持全国第五次信托整顿,到岗之初即接触到公益慈善信托,第一个案例是英国的国民信托(National Trust)。此后,不断有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同志当面向我交代要重点研究这一制度。自那时至今,无论中国的“义庄”还是世界各地的公益慈善信托始终让我常学常新。2016年慈善信托实施后,各类研究、各类创新与“首单”令人目不暇接,让人惊喜,引人思考,催人进步。
慈善信托是长久存续的活动,它在我国只是刚刚起步,只要坚持学习、用心感悟、不断实践,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慈善信托专家,都可以把一个慈善信托做到典范、优秀的境界,留给后人长久传承。
关于本书的写作
2016年3月我国慈善信托制度建立;6月,我到英国公务,顺道拜访了一位当地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知道了“英格兰和威尔士慈善委员会”向社会宣传、普及慈善管理制度的做法,深以为然。
2017年7月《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实施,各地陆续出现一些操作性疑问,主要是:“部分规则简明而不具体、部分事项明确而理解不一、框架完整存有缺漏”。2018年此类问题有所增加。
2019年,我了解到汉正家族办公室(广州)公司对慈善信托设立服务很有经验,就委托他们收集此类问题。看到收集来的林林总总的问题,我感到加强慈善信托宣传普及十分必要;从实际情况看,民间人士应积极参与这一任务。
经筹划,2022年4月,一批志同道合的专家组成《中国慈善信托实务参考》编写委员会,编写慈善信托的实务手册,对实践中的各类问题给以专业性、操作性、普及性的回答,为非专业的普通公众和专业的服务机构了解慈善信托提供通俗易懂的参考意见。
根据当前我国制度完善的实际程度,参考意见编写的原则是:
——有法依法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回答问题。
——无法依实践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依6年慈善信托运行实践回答问题。
——无法无境内实践依专业意见
。编委会组织专业探讨并形成解决建议。
编委会共收集实务问题207个,按“急需、删重、合法”等标准筛选得到123个问题;依《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章节明确写作分工;按照“严谨、审慎、认真、负责”精神和“分章作答,文责自负”原则编写参考意见;编委会通过“逐章研讨、统一校审、交叉审核”等方法完成书稿。
编委会议定,本书出版后,编写人对所编内容保持跟踪,视制度进步、服务改善、实务问题、最新案例等积累资料,适时修订本书再版。同时,我们也欢迎更多志同道合的专家学者加入编写人的行列。
2016年8月《慈善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我和到会的国际慈善、国际慈善信托领域的领导人与专家交谈,我们感到,无论是中国古代或是英国1601年以后和当代慈善信托的运行经验、管理方法、社会效果等,对今天我们推进慈善信托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慈善信托是我国民事、营业、公益三大信托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规范制度推广应用对国家、民族、人民具有深远意义。今天,当我们站在中国慈善信托事业的起点,面对今后30年、50年乃至永久传承的慈善信托,面对社会各界委托人、受益人和后世子孙们,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守正创新,实践完善,一定会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慈善信托发展之路。
让自己的慈善信托典范、优秀、长久传承于世。
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改革开放后,运用市场经济原则,家家搞生产,人人都尽力,处处有企业,促进了经济的成功发展;在共同富裕年代,依托慈善信托的人民性,我们也许可以期待会有家家有慈善,人人都参与,处处有慈善信托的新时代新风俗,我们亲爱的祖国一定会更加美丽,人民会更加幸福,民族会更加令人世人尊敬!
努力让大大小小的慈善信托多如繁星般撒播到我国广大城乡,把千百万人们对慈善、对美好情怀的感动化为现实,把他们的美好心愿、慈善足迹留在世间!
盼愿景成为现实。
谨为序。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