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员为车主提供代驾服务,车主下车后不慎被代驾车辆撞伤。交警认定代驾负全责。车主将代驾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将于7月13日13时30分开庭审理此案,海淀法院网将对庭审过程进行图文直播。
原告耿先生诉称,2015年11月6日21时左右,原告联系被告北京某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e代驾)预约代驾服务,被告派驾驶员毕先生提供代驾服务,约定毕先生驾驶原告一辆北京号牌的机动车从海淀定慧寺桥向五棵松方向行驶。当晚21时30分许,车辆行驶至海淀区阜成路法慧寺桥下,原告下车后不慎被毕先生驾驶车辆撞伤,交警认定毕先生就本次事件负全部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7592.71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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